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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发布特种设备销售领域“铁拳”执法亮剑护民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

浙江省发布特种设备销售领域“铁拳”执法亮剑护民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

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“铁拳”执法亮剑护民行动部署,持续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监管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公开发布了第三批典型案例。本次公布的案例聚焦于特种设备销售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,旨在通过以案释法,警示相关经营者,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。

特种设备,包括锅炉、压力容器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等,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。销售作为特种设备进入使用环节的关键源头,其合法性、规范性至关重要。此次公布的案例中,主要涉及以下几类典型违法行为:

一、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。 个别销售单位法律意识淡薄,为追求利润,擅自销售未取得国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所制造的产品。这类设备往往未经严格的监督检验,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,一旦流入市场并使用,极易引发安全事故。执法部门对此类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,从源头上杜绝“带病”设备进入流通领域。

二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。 部分不法商家将本应报废拆除或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老旧、落后设备,经过简单翻新后,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。这些设备技术性能落后,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,风险极高。执法行动对此类“以旧充新”、“以废充好”的欺诈行为进行了精准打击。

三、未建立并执行特种设备进货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。 根据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规定,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制度,确保产品可追溯。一些销售单位管理混乱,制度形同虚设,导致设备来源不清、流向不明,给后续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带来极大困难。执法部门对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单位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。

四、销售的产品及其安全附件、安全保护装置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。 例如,销售的起重机械限位装置失灵、压力容器安全阀未按规定校验、电梯部件以次充好等。这些关键安全部件的缺陷,直接削弱了设备的本质安全水平。执法检查通过专业的技术手段,揭露并惩处了此类危害本质安全的行为。

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,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,是“铁拳”行动向纵深推进的体现。下一步,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,坚持问题导向,紧盯特种设备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、检验检测等各环节的风险隐患,加大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。将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,督促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,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安全意识,共同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,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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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4-20 21:38:37